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4-05-28 15:16:1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6月底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这项立法既关系到便民服务建设,又关系到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备注社会广泛关注。为了使这项立法更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门立法,全文公布法规草案修改稿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一、在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fzrd.gov.cn)立法征求意见系统填写意见建议。二、意见建议可以直接传真或者寄往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电话:0591-83377803,传真:0591-83333198,电子邮箱:fzrdfgw@sina.com,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40号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350005。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通过专题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法规6月如期进入二审程序。 (福州日报记者李白蕾) |
相关阅读:
- [ 05-27]常熟工会举办行政服务技能竞赛
- [ 05-26]漳州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转变服务观念提速增效
- [ 05-26]福州市领导开展行政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 [ 03-14]尤溪:特色行政服务提效率
- [ 02-14]防止泄密方便群众 东山县首批行政服务分中心设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