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社会 > 正文

网传长乐金峰有人抢孩子公安表示系谣言

2014-05-24 07:51:03 作者: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快讯(记者余少林)近来,一条“长乐金峰一小孩被当街抢走”的消息,在长乐不少市民的手机朋友圈里疯传。昨天下午长乐市公安局民警核实情况后称,这是谣言。

“在福州市长乐金峰镇的园安超市昨天晚上发生了抢孩子的事件,之前也发生好几起了,我是在我的朋友圈看见的,不知道他们是否有报过案。当街也有很多人看见了,作案手法是把车停下来之后,就把小孩抢走,然后开走。”这几天,不少长乐市民都发现,微信朋友圈里流传这样一条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特别是带孩子的父母,更是担心。

昨天下午,长乐市公安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微博上辟谣称,近日,“金峰镇某超市门口抢小孩”的网络传言让很多网友关注,经长乐市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近期金峰镇未发生类似小孩被抢案件,此系谣言。

长乐市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通过网络等渠道随意发布和转发未经核实或自我推测的信息,更不能故意发布虚假信息,在网上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