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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吨玉米撒落福州三环辅道遭哄抢 女车主痛哭

2014-05-22 07: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看着撒落在路面的玉米粒不断被人拿走,上前阻止反被推拉,女车主只能放声痛哭。昨日上午10点半,一辆大货车,途经福州三环辅道鼓山镇樟林村路段时,近2吨玉米粒撒落路面,遭不少路人哄抢。

大部分玉米粒被捡起,只有几百斤。

□记者手记

用法律堵上这扇“破窗”

车祸发生后,路人哄抢货物的新闻,一次次见诸报端。从哄抢者、旁观者角度来看,拿走几斤玉米粒,或是捡走几罐饮料,最多是贪小便宜的个人“小节”问题,远没有达到触犯法律的程度。事后,人们对哄抢事件,也多是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可谴责声中,依然有人“兴高采烈”地去哄抢。

在道德无法约束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法律的规范。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葛远强表示,我国刑法第268条明确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犯罪学上,有一个“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坏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路人哄抢事件,其实反映着这个理论,别人可以去拿,为什么我不能去拿?于是一拥而上哄抢。对于这扇“破窗”,只能用法律堵上。执法部门“勿以恶小而纵之”,只有对带头哄抢的人员严正警告乃至绳之以法,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相同的一幕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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