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学生失踪20小时 躲休闲吧通宵打游戏
2014-05-13 06:59 朱敏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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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华大综) 俊俊(化名)10岁,福州一小学四年级学生。5月9日中午,俊俊的父亲跟往常一样,接他放学后,将其安顿在华林路一书城里看书。 临近下午上课,俊俊的父亲去接孩子,发现他不在书城里,以为俊俊自行去学校了,也没在意。后来,俊俊的老师打来电话:“俊俊下午怎么没到校上课?”这下,一家人慌了神。 俊俊的父亲到书城寻找,发现书包还在,可手机关机,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会不会是走丢了?”他赶紧向华大派出所报警。 经过两三个小时的监控排查,民警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当日在北后街,俊俊主动坐上了一名十六七岁少年的超标电动车。可俊俊的家长都说不认识这名叼着烟的少年。 怎么回事?俊俊的父亲急坏了。民警提醒他,从俊俊的QQ、作业本、笔记本、课本等地方,尽可能找寻有用的线索。当晚,在俊俊的笔记本上,父亲发现了一个陌生的手机号。 次日一早,民警通过手机号找到机主的照片,经比对,就是监控中骑超标电动车的少年。在电话里,少年告诉民警,他与俊俊在玩“穿越火线”这个游戏时认识。9日当天,俊俊说想去玩游戏,于是他就骑车带着俊俊,到洪山桥附近的一处休闲吧上网。 10日上午10点,在报警近20个小时后,民警在休闲吧里找到了俊俊。看到家人焦虑的神情,俊俊才意识到自己错了。 □对话俊俊 “没人不让我上网” 昨日下午,通过民警的转述,记者与俊俊进行对话。 记者:是你主动让那个少年带你去上网的? 俊俊:是的,因为家里限制我玩游戏。那个人跟我说,他知道洪山桥附近有个休闲吧,可以喝饮料还可以上网,我就很想去。 记者:你不到年龄,怎么进去上网的? 俊俊:当时没有人不让我上网。 记者:20个小时,你是怎么过的? 俊俊:多数时间在上网,后来累了,就趴着睡了,直到民警来了才被叫醒。 记者:听说你手机也关机了?俊俊:逃课去上网,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我就关机了。我意识到错了。 □编后 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白纸黑字规定,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违反者可罚款甚至责令停业。但文中所谓的休闲吧,见到10岁的孩子上网竟不闻不问,还明目张胆地收容其过夜,显然已经触及法律的底线。 网络无罪,但网瘾有大害。俊俊翘课失踪,不能以找回孩子了事。家长对孩子的监护和引导要加强,对不良商家的监督和处罚也必须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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