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的哥找借口两次换钱 女子打的被掉包两百元假钞

2014-05-05 10:5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乘坐的士付款时,的哥找理由2次退回乘客递出的百元钞票,后来乘客发现自己拿回的两张百元都是假钞。

3日12点左右,兰小姐从火车站打的到省立医院,下车时,兰小姐拿出40元钱付车费,可司机称其中一张纸币上贴有胶布,让她换,于是兰小姐拿回40元,给了司机一张100元钞票。

然而,司机又告诉她,这张100元钞票上还是贴有胶布,让她再换一张。兰小姐又换了一张100元递给司机,可司机直接将这张100元钞票塞进兰小姐包里,称“还是用零钱算了”。最终,兰小姐用起初的40元零钱付了车费。

后来,兰小姐到西洪路一家饭店吃饭,结账时老板告诉她,2张100元都是假钞,兰小姐这才知道自己的钞票被掉包,赶紧报警。

据兰小姐回忆,载她的的士司机看上去年龄在35岁左右,剪着平头,身材微胖,说话是本地口音。

警方提醒乘客,打车时一定要拿发票,且尽量不要使用100元或50元面值的人民币付车费,如果只有大钞,付款时要小心,最好记下编号的最后四位数,如果司机要求换一张,就要提高警惕,查看钞票是否被掉包,遇到被掉包要及时报警求助。

(福州日报记者陈茜茜通讯员洪山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