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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将成主体 福州创"公交都市"拟建7项工程

2014-05-01 07:5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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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30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榕调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记者获悉,到2018年,市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批准福州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公交都市”试点城市。根据“公交都市”创建方案,至2018年,福州市将实现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全市公共交通出行(不含步行)分担率从目前的26.21%提高到50%以上。

“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创建要求和具体指标,我市已制定《福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方案主要包括公共交通一体化工程、公共交通提速工程、公共交通枢纽工程、智能公共交通工程、绿色低碳工程、需求管理工程、特色示范工程7项工程。方案已经专家评审,现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将于本月报交通运输部审定。

围绕方案,我市公共交通在未来4年将实现多项目标:2018年前,建成福州市公共交通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公交智能调度和全程监控;至2018年,绿色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18年,在主城区投放公共便民自行车2万辆以上;2018年,市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我市还将加快公交场站建设,计划至2018年前,分期、分批新建和改建公交场站19处以上,实现公交车进场率100%。其中,今年计划建成金山公交中心停车场和马尾青州公交枢纽站,升级改造公交站台100座。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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