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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政府公车与电动车相撞 警方称目前暂未认定事故责任

2014-04-27 07:2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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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看法

官员承担的道德监督比普通百姓更多一些

对于此事,不少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读者认为,余方属于逆行,事故发生后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当事官员将司机留在现场处理并无不妥之处;也有读者认为,哪怕是搭乘的士,撞了人之后也应当下车查看伤者伤势,当事官员先行离开确有不妥之处。

对此,关注全球媒体与民主法治的知名学者,中山大学双聘教授展江认为,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司机官员的事后态度,在事件真相还未真正澄清之前,一切的评论还言之过早。不论事故的责任判定是如何,哪怕是电动车骑手负全责,作为官员这样一个特殊的角色,却负有道义上的义务和责任。

他解释说,这也是体现处理官和民关系的一个问题。官员是作为公众服务的一种角色出现,因而官员形象也是代表了政府形象的窗口。“

毕竟官员的身份特殊,因而你承担的道德上的监督也会比普通百姓也会更多一些。”

展江说,倘若真如余方所说的那样,始终没有出现慰问之类的,那即便该官员一开始可以有开会的理由离开,但是事后一直未曾出现,难免会让人有一种见势就躲的猜想。

此外,倘若晋安区委宣传部确实是自行发布还没认定的责任认定结果,也不妥当,这存在一种误导舆论和推卸责任之嫌疑。

因而,他建议,在遭遇此类危机事故的处理时候,政府一方应该更诚实更公开地尽早去澄清真相和处理,同时还要尊重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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