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男子为节约成本 肥料制成炸药施工获刑三年
2014-04-26 09: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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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贪图一时的节约,没想到会涉嫌爆炸罪。”张某在福清市司法局东瀚司法所发出悔恨的感叹。为了节约施工成本,福清男子张某听从糊涂雇主的指挥,将购买的复合肥料制成炸药用于路基工程施工。24日,张某到东瀚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成为该所首个爆炸犯服刑人员。 张某是福清东瀚镇北盛村赤岭人。去年3月,张某受雇于陈某承包的贵瓮高速第八合同面二工区白溪段路基工程,担任高速公路现场管理员。当年10月,为节约施工成本,陈某安排张某购买25吨复合肥料,再由张某安排工人将复合肥料与柴油混合,制成炸药替代品,用于工地路基工程施工。到了11月2日,贵州瓮安警方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在施工现场查扣自制炸药疑似物860公斤,后鉴定为自制硝酸铵类混合炸药。11月7日,张某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予以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 今年1月15日,瓮安县人民法院以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张某是福清人,24日,他被移交给福清市司法局东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福州晚报记者 林红 通讯员 杨燕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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