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清男子为节约成本 肥料制成炸药施工获刑三年

2014-04-26 09: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贪图一时的节约,没想到会涉嫌爆炸罪。”张某在福清市司法局东瀚司法所发出悔恨的感叹。为了节约施工成本,福清男子张某听从糊涂雇主的指挥,将购买的复合肥料制成炸药用于路基工程施工。24日,张某到东瀚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成为该所首个爆炸犯服刑人员。

张某是福清东瀚镇北盛村赤岭人。去年3月,张某受雇于陈某承包的贵瓮高速第八合同面二工区白溪段路基工程,担任高速公路现场管理员。当年10月,为节约施工成本,陈某安排张某购买25吨复合肥料,再由张某安排工人将复合肥料与柴油混合,制成炸药替代品,用于工地路基工程施工。到了11月2日,贵州瓮安警方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在施工现场查扣自制炸药疑似物860公斤,后鉴定为自制硝酸铵类混合炸药。11月7日,张某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予以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

今年1月15日,瓮安县人民法院以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张某是福清人,24日,他被移交给福清市司法局东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福州晚报记者 林红 通讯员 杨燕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