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新规治驾校乱象 变相加培训费最高罚1万
2014-04-24 07:06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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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3 路考没过要多缴费 吃饭送礼必不可少 乱象:据悉,目前福州一些驾校还存在“中途乱加钱”的行为。部分路考补考的学员除了要交190元补考费,还要交300元~500元的“燃油费”。 不少学员还认为,吃饭送礼必不可少,虽然报名的时候,驾校反复强调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但事实上,在练车后期不少教练会带学员去闽侯、连江等地的公路路跑,每次教练都会向每个学员收100~150元不等的路跑费,这些路跑费还不包括路跑完后请教练吃饭的费用。 对策:《办法》规定,培训费由驾校收取,向学员出具收款凭证。驾校在与学员约定的有效培训期限内不得变相向学员加收培训费或其他费用。教练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对学员的投诉,驾校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其列入不适岗名单,停止其教学工作:擅自收取培训费用的;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焦点4 办驾校门槛低管理比较混乱 乱象:福州驾校业刚兴起时,开办驾校门槛低,有5辆教练车,租一块场地,请三五个教练,一所小驾校就成立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州有80多家驾校,教练车3900多辆,教练4000多人。一些驾校管理混乱,不少学员被“坑骗”。 对策:《办法》提高了办驾校的门槛,对新申办的驾校,其教学场地应为自有土地,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上。之前设立的驾校,在已取得的许可期限届满后重新申请许可的,其教学场地应当为自有土地或者依法租赁的土地;租赁土地的,租赁期不得少于6年。城区及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的驾培机构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上。 □相关新闻 我省6月15日起考培数据联网 东南网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刘夕文) 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运管部门的“学时管理系统”和公安部门的“数据交换平台”,将于6月15日起在全省进行联网运行。 系统联网后,学员报名时只需通过报名软件录入学员报名信息,经公安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员信息将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返回“学时管理系统”,驾培机构可直接读取学员信息,补充采集培训计时用的指纹,即可发放学员IC卡进行培训。 而公安部门在受理相关科目的预约考试时,仅需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即可查验学员的培训记录。此外,学员的考试预约情况将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返回“学时管理系统”,驾培机构可及时获取预约考试信息,以便第一时间通知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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