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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投1.5亿元改造高低压线路 解决低电压问题

2014-04-23 10: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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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供电服务方面的问题回答市民提问。

市民:时常看到道路施工结束不久电力部门又重新破路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问供电公司能否与其他部门同步破路施工?

答:目前在电力缆化施工前,供电公司都通过市建委市政管理处与其他各管线单位达成一致,基本做到同步破路施工。对于新建道路的电力缆沟,也按照规划预留道路进行施工,除个别应急工程,因电力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复开挖情况已基本杜绝。

市民:近年来福州的建设力度很大,可能会出现电力井盖丢失未及时补充的情况,请问供电公司如何消除安全隐患?

答:我们有专门运维人员进行电缆通道巡视、维修,一旦发现电缆通道损坏,会在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正常情况当天可维修完毕。个别情况无法及时维修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不规则盖板缺失或损坏时,需根据特殊盖板型号现场进行混凝土浇筑并待凝固养护;二是电缆盖板和电缆沟被大型车辆碾压塌陷时,需重新修筑电缆管沟并待凝固养护;三是居民拨打95598电话反馈电力盖板损坏或丢失,但经抢修人员现场勘察后发现非电力盖板时无法更换。

市民:近几年,福州电网发展很快,但少数地区还存在电压不稳定、用电高峰期无法启动电器的现象,请问供电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公司今年将投入约1.5亿元改造高低压线路,新增配电变压器以提升供电质量,计划解决283个台区的低电压问题。

在每年夏季和冬季高峰负荷来临前,我们将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结合开展入户调查,排查可能发生低电压的台区,协调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最大程度解决部分地区低电压问题。

市民:我有一套房子用于出租,请问该如何防止租客窃电?

答:供电企业在发现窃电行为之时,可以对存在窃电的电表终止供电,并追究与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协议)的电表户主的窃电责任。在这里建议市民朋友,为了避免出租房产生的窃电问题,请在出租协议中明确相关责任,并定期对电表进行检查,防止租客逃避窃电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电台记者 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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