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闽侯检察院通报环境保护案件案情 5名嫌犯被批捕

2014-04-22 11:13: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21日,闽侯县检察院公布了非法采砂、毁坏林业资源、污染闽江水资源案件的部分案情,以案说法保护生态环境。

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批捕了一起盗采闽江河砂达2万余方的案件,这是闽侯县首例非法采砂入刑案件,陈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震慑了非法采砂活动。

今年清明节期间,因村民祭扫用火导致闽侯县祥谦镇琯头村老鸦潭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目前,林业工程师正在鉴定失火面积及经济损失,林业公安将立案侦查,闽侯县检察院也将进行相关立案监督等工作。

2005年4月9日下午,梁某在大湖乡碾坑村点火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368亩,案发后梁某潜逃。2011年9月27日,梁某到大湖派出所投案,在检方及当地林业部门的监督下,他补植复绿368亩。检方将梁某补植复绿的表现酌情加入量刑建议中。日前,经法院审理,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3月18日凌晨,福州亿利达木业公司因维修锅炉油管时操作失误,导致部分导热油泄露,造成闽江水源保护区7公里江面污染。事故发生后,闽侯县检察院介入调查,因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院建议闽侯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日前,福州亿利达木业公司被责令停产并处6万元罚款。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黄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