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女院学生称遭罚跑深蹲"体罚" 校方回应:学生夜不归宿
2014-04-17 07:30 陈腾健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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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惩罚可能会适得其反,学校应正确引导 对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的做法,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助理教授、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专家林敏表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行为。虽然从校方管理的角度来说无可厚非,但是从学生的立场来看太过严格,会让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一种依赖感,不利于学生以后走上社会。 而要求违反规定的学生参加行为矫正学习班的做法,林敏认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这种惩罚措施属于通过施加不愉快的刺激来减少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但是一般来说,“行为矫正”这种惩罚措施在成年人身上并不能取得预想中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林敏表示,“行为矫正”这种惩罚措施并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校方更应该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充分了解学生们的心理需求,才能真正促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众议 “体罚”的是与非 教育不能混淆“体罚”和“惩罚” 有人可能对“惩罚”的理解有误。这种误解绝不只是一个人,而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的老师讳言教育惩罚,好像惩罚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想了很久,我似乎明白了,原来很多老师把“惩罚”和“体罚”画了等号——在他们的话语里,“惩罚”就是“体罚”。 的确,真正的教育首先是充满情感的教育。在学校,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必须根绝,因为离开了对学生的爱与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科学而成功的教育却不能没有惩罚。长期以来,有的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区。他们认为既然是教育,就总是和颜悦色、润物细无声、循循善诱。 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养成教育”。这种“养成教育”,带有某种强制性——这种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强制性”与我们现在反对的思想专制不是一回事。作为社会人,不遵循起码的公共规则与秩序是很难与人交往的。同时,在一个集体中,一个人违纪必然妨碍其他更多的人学习。这样,为了尊重多数人学习的权利,有时不得不暂时“剥夺”个别人的学习权利——也就是说,必须予以必要的惩罚。 什么是惩罚?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 这些惩罚与尊重学生并不矛盾,但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 ——教育专家李镇西(摘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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