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别墅业主私挖地下室屡禁不止 部门执法遇难题
2014-04-16 09:15 陈文浩 包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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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释疑焦点一:别墅业主违规挖地下室,谁来管? 不少业主认为,在自己家一亩三分地内开挖,没有碍到谁。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明确表示,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私自挖地下室属违法建设行为。记者了解到,在执法中,规划、国土部门和市容部门都能管,但2012年以来,执法的任务更多落在市容部门身上。 记者获悉,2007年11月,福州市政府发出关于专项整治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通告,文件规定“擅自在原房屋用地范围内开挖地下室的,由规划、国土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012年出台的《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又对此类私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作出了新的规定,“认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认定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需要依法强制拆除的,由区执法局立案查处。” 对此,晋安区市容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自从该文件出台以来,别墅挖地下室的违法行为,很多都落在市容部门身上。 焦点二:私自开挖地下室,为何屡禁不止? 在福州市便民呼叫平台上,不少市民认为,政府对别墅开挖地下室的现象执法不够积极。但记者采访晋安区市容管理局时了解到,对别墅违建的执法,在操作上遇到一些困难。 首先是发现难。由于是私自开挖,没有审批,如果不是有市民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很难发现。 其次是取证难。由于别墅是独门独户,如果在施工时围了施工板,挡得严严实实的,从外面很难看见。 更重要的是拆除难。“大门不开,你进都进不去。”执法人员表示,物权法的出台,全面保护私人财产。由于地下室在别墅内,如果业主将大门关紧,而且不理不睬,执法人员不可能硬闯,也就很难进行拆除。 此外,有小区物业还坦言,能住得上别墅的,很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可以“出省”、“在国外”等方式进行拖延,同时又可以自己的人脉四处“打招呼”,给执法人员施加压力。 晋安区市容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别墅开挖地下室,目前多采取敦促业主自我整改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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