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新《商标法》下月实施 “驰名商标”宣传将停用

2014-04-16 08:1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榕超市仍有不少“驰名商标”产品销售

福州新闻网讯 新《商标法》将从5月开始实施,“驰名商标”将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装宣传。这让一些过去顶着“驰名商标”光环的商品和企业很为难。15日记者从福州市商标协会获悉,福州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已着手更换产品包装,包括户外广告宣传的拆除等。另外在榕一些超市表示,他们不再销售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而大量已上架的“驰名商标”产品也面临被收回的命运。

15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内几家超市发现,超市货架上仍摆放着一些标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记者看到这些商品主要为酒类和其他一些副食品,但相比之前,有“驰名商标”标记的商品已明显减少。

对新《商标法》关于广告宣传禁用“驰名商标”的条款,福州企业都表示不好接受。“无论是生产还是回收、重新包装,新《商标法》的规定对企业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福州仓山区一家获得“驰名商标”荣誉的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将“驰名商标”体现在包装上,对提高品牌知名度有促进作用。但新《商标法》实施后,公司将不得不面临修改包装广告的局面,受到冲击最大的当属食品类商品。

15日记者从福州市商标协会获悉,近一两年福州市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越来越多,目前市内已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有43家、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有600多家,这些企业主要涉及鞋服、珠宝、食品等领域。福州市商标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新《商标法》去年9月已经出台,榕本地一些企业去年底已开始停用“驰名商标”作为包装宣传,另一些企业目前也正忙于更换产品宣传包装。

(福州晚报记者李永华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