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一女子网购退货 退款不成反被卖家骗走2000元
2014-04-15 10:5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14日下午2时许,一女子哭着来到上海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ATM机上进行交易时,银行卡里的钱被他人转走2000多元。 民警询问得知,该报警女子姓陈。据陈女士介绍,4月8日上午,陈女士在台江区西洋路附近的家中上网购物,两天后她收到所购买的物品,但不满意,于是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退款,卖家同意后,陈女士就将物品通过快递退还给卖家。 之后陈女士发现卖家以各种借口拖延,就是不将钱款返还给陈女士。 “你直接去银行的ATM机上取款就行。”14日,陈女士通过网上查询终于得知卖家电话。当陈女士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要求陈女士到银行ATM机取款。陈女士按照对方所说的步骤在ATM机上操作,结果钱不但没收到,自己银行卡内的2000多元反而被转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上海综) |
相关阅读:
- [ 04-14]网友钱包遭黑客威胁 7、8日网购的赶紧改密码
- [ 04-14]花两千元网购的保健品竟是普通食品 吃后身体不适
- [ 04-11]谷歌对“谷歌眼镜”试行网购 仅限一天限量购买
- [ 04-11]漳州淘宝店主网购被骗 效仿建钓鱼网站骗人被刑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