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苍霞、太平汀洲“无证”店面如期签约可“转正”

2014-04-14 07:4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

台江苍霞地块旧屋区改造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3日获悉,台江区政府已同时出台《关于福州市苍霞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和《关于太平汀洲、原文化宫预留地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至5月3日。

“无证”营业性用房如期签约可“转正”

记者了解到,此次苍霞、太平汀洲地块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属物只能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

两份《告知书》对营业性用房的征收补偿给予了明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性质或用途为营业性店面的,可按营业性店面进行补偿安置;

被征收房屋改作营业性用房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产登记机构确认,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对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可依据规定进行补偿,反之一律按原房用途进行补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