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停办平潭同城通贷业务
2014-04-10 08:0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记者 刘丰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再度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从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了出具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信息外,还需要在公积金缴存地查房。 更为严厉的是,购买首套房,两名共有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从60万元降为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也同步下调。 同时,停止办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同城通贷业务。福州职工到平潭买房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榕公积金管委〔2013〕1号文件中的部分规定继续执行。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未满5年的,暂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年限为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或超过85%时,根据审批通过时间实行放款轮候制度。 新政策从4月21日起执行。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执行时间以具体的中心受理时间为准。在4月21日前受理的贷款业务按原有的政策执行,4月21日开始受理的业务以新政为准。 由于我省目前实行“同城同政策”,省直公积金也将参照新标准执行。 提高购房贷款门槛 新政:在继续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住房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贷款职工需提供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在购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合计作为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含福州地区以外的其他城市。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及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为准。 解读:根据现行规定,市民购房只需出具购房所在地的查房证明。新规执行后,房屋套数认定在认房又认贷的基础上,需要出具购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二个地方的查房证明。这无形中又提高了购房贷款的门槛。 |
相关阅读:
- [ 04-10]榕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 10-10]南京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限制炒房
- [ 04-10]本月21日起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
- [ 04-10]福州收紧公积金贷款 双职工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
- [ 04-10][呼声]福州市建行公积金贷款等流程公开化
- [ 04-10][呼声]福州市建行公积金贷款等流程公开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