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津泰新村依伯高空抛掷垃圾 楼下店家屡遭扰

2014-04-08 08:07  赵杨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垃圾从三楼(小圈处)抛下,砸在人行道上

 东南网4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 毛朝青文/图)6日晚,福州津泰路389号门口,经营一家服装店的刘女士险些被从楼上丢下的一袋垃圾砸中。曾有多次类似经历的刘女士迅速抬头寻找肇事者,怀疑为三楼住户。东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敲开房门调查,一住户承认因年事已高,常扔厨余垃圾。

楼下店家屡遭扰

“啪”,在福州津泰路开一家服装店的刘女士,6日晚8时13分,正在自己的店门口,突然一声巨响,一包东西砸在她面前,距离她不过几步之遥。之前已经多次有人高空抛垃圾,但因为没有线索,民警到场后也没查出结果。这次,刘女士迅速抬头寻找肇事者,看到垃圾似乎是从3楼的一个窗户丢出。

东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根据这条线索,立即联系津泰新村物业,敲开3楼该住户的门,户主黄依伯开门后见警察上门,立刻承认了自己从自家窗户向外抛掷垃圾的行为。

原来,黄依伯是单独居住在此,年事已高且常年疾病缠身,行走不便,家中也没有其他人照顾,为图方便,黄依伯便时不时趁着路上行人较少的时候,将自家的生活垃圾从厨房窗户丢出,本来存着侥幸心理,却没想到差点砸到人。

依伯向楼下道歉

经过民警教育,黄依伯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并愿意向刘女士道歉,而刘女士在了解了黄依伯的情况后,大度表示只要黄依伯能够就此改过就不会追究。

民警表示,其实现在的单元楼都有设置垃圾集中放置的地点,希望住户切勿为了自己一时方便而抛掷垃圾下楼,一旦砸中砸伤行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就算没有找到具体是哪一户所为,也会根据民诉法倒置原则将整栋楼推上被告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