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治死患者 1份检查建议书打掉29家黑诊所
2014-04-04 10:1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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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徐某既无医师执业资格,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仓山区建新镇开了一家黑诊所,非法行医多年。徐某在为一名患者治疗感冒时,导致患者死亡。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9月,徐某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此案判决之后,仓山区检察院没有停止调查,检察官在仓山区的城乡接合部对黑诊所进行暗查,分析出黑诊所存在的原因。综合暗查结果,仓山区检察院向仓山区卫生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引起重视。去年3月,一场针对仓山区城乡接合部非法行医的整治风暴就此展开,执法部门取缔了29家无证非法行医点,就医环境大为改观。日前,仓山区检察院的这份检察建议书也因此被全省检察系统评为“十佳”检察建议书。 非法行医治死感冒患者 2005年9月至2010年7月,徐某在无医师执业资格、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仓山区建新镇梅亭村租房开办一家诊所,非法行医多年。 2010年7月22日19时许,徐某采取输液挂瓶的方式为村里的感冒患者张某治疗。徐某在葡萄糖注射液中加入了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的药品头孢曲松钠,张某输液后约3分钟即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张某的家人立即将张某送至医院抢救,次日凌晨4时35分,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结合案情(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后短时间内出现不适)分析,张某符合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 仓山区检察院以徐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向仓山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张某最终获刑13年。 检察官暗查黑诊所 “又是一起非法行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结束了该案的公诉程序之后,并没有停止调查工作。因为近年来仓山区检察院受理了多起非法行医犯罪案件,部分案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检察官决定开展针对黑诊所的调查。暗查的范围定为仓山区的城乡接合部,这里外来人口较多,社会环境复杂,拥有滋生黑诊所的土壤。 经过暗查,检察机关发现了该区域黑诊所存在的多个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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