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皮试就打吊瓶少年当场休克 福州"黑医"犯罪案频出
2014-04-04 07:09 朱敏敏 赵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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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仓山一“赤脚医生”治死感冒男童 检察官办案后调查黑诊所现象 卫生局根据建议取缔黑诊所29家 □本报记者刘清华黄妍通讯员王光忠欧阳朔 徐某在福州仓山区建新镇开了一家黑诊所,非法行医多年。2010年7月22日,一名男童因为感冒,徐某没有为其做皮试,对其注入过敏性药物致其死亡。近日,这名“赤脚医生”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此案判决后,仓山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整治,取缔了29家黑诊所。 非法行医治死感冒患者 2010年7月22日晚上7点多,仓山区建新镇梅亭村的小张感冒发高烧,家人立即让楼下开诊所的徐某前来医治。 房东儿子生病了,徐某不敢怠慢,立即提着药箱上楼。经过简单询问,徐某给小张打了一针,在葡萄糖注射液中加入了头孢曲松钠。这种药对头孢菌素抗生素过敏者是禁用的,但是徐某仅凭经验就给小张注射了,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做皮试。 输液3分钟后,小张即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随后,家人立即将小张送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抢救。次日凌晨4时35分,小张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晚,徐某就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公安机关带走。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出医学鉴定,结合案情(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后短时间内出现不适)分析,认为小张符合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 据查,2005年9月至2010年7月,徐某在并无执业医生资格、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仓山区建新镇梅亭村租房开办一家诊所,非法行医多年。 随后,仓山区检察院以徐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向仓山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徐某有期徒刑13年。 检察官暗查黑诊所 “应该好好整治黑诊所了。”经办的检察官说,近年来仓山区检察院受理了多起非法行医犯罪案件,部分黑诊所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造成恶劣影响。为此,他们决定对黑诊所展开调查。 检察官发现,非法行医点多在城乡接合部或者偏僻农村租房里。这里外来人口较多,社会环境复杂,拥有滋生黑诊所的土壤。仓山区卫生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辖区内“黑诊所”相对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6次,没收非法药品、器械60余件,取缔无证非法行医的黑诊所29家,大大改观医疗环境。 日前,仓山区检察院的这份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十佳”检察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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