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17岁少女网络招嫖 男子因嫖资纠纷报警求助

2014-04-02 07:05  江方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五凤综) 17岁花季少女网络招嫖,在宾馆发生关系后,与男子因嫖资发生纠纷。昨天中午12点左右,男子为脱身,在殴打少女后竟报警求助。目前,福州鼓楼区五凤派出所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对少女进行行政罚款。

民警介绍,当天,接到一男子报警求助,称有人殴打并讹诈他。民警赶到二环路长冠城附近某宾馆门口,发现一男一女在撕扯扭打,女子死死拽住男子不放,男子则在殴打少女。民警将两人分开,询问纠纷原因,却发现两人支支吾吾说不清楚。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

经查,男子姓何,41岁,福州人;女子姓孔,17岁,三明人,两人是“陌陌”网友。孔某初中毕业后,就到福州投奔亲戚打工,但挣的钱总是不够花,就想在网上结交异性挣钱。孔某以网名“低头的温柔”在“陌陌”聊天网上物色到了网名为“风中的云”的何某。

经过一番挑逗和“讨价还价”,孔某同意陪何某一次,何某给她1500元。当天上午10点左右,孔某依约定到长冠城附近宾馆与何某见面,两人随后发生了关系。

事后,孔某向何某讨要1500元“服务费”,何某见孔某年轻漂亮,寻思着想与其以后再发生关系,称自己只带了300元,剩余的钱下次再给。孔某见只有300元钱,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便一把扭住准备离开的何某,要求其再支付1200元。何某打了孔某几下仍摆脱不了孔某的纠缠,突发奇想拨了110求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