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摊贩在福州小区低价卖蚕丝被 记者实验系假货

2014-04-01 11:20  邱也栩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用消毒水浸泡,右边的真丝,变黄后溶解

工商:商家虚假宣传将予以查处

记者了解到,这些商贩是流动摆摊,一个小区一般待一周。有市民反映,此前在阳光城三期、温泉路周边的小区也有看到。

昨日,福州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蚕丝被》国家标准规定:以蚕丝为主要填充物的被类才可称为蚕丝被,其中优等品和一等品的蚕丝含量应为100%,合格品的蚕丝含量应至少达到50%。含量不足或者非蚕丝材质的被子不能称为蚕丝被,更不能以蚕丝被的名义销售,否则属于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将予以查处。

而省纤检局赵工程师提醒,从外观上看,真蚕丝光泽更亮白,手感柔软,单丝长度长。而木棉手感也挺柔软,但光泽偏暗,单丝长度短。假蚕丝被如果用木棉或者其他正规的化纤产品制作,对人体没太大危害。但市民应对可能用于填充的“黑心棉”保持警惕,购买床上用品时,最好要抖一抖、闻一闻,如果里面落出粉尘等杂质或有明显异味,切勿购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