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1督导组赴福州7县(市)区调研考察教育实践活动
2014-03-31 07: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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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连日来,省委第1督导组分赴我市7个县(市)区实地调研考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组长王美香、组长宋闽旺、副组长吴建国等参加调研。 在福清市,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福清医院新院、龙江公园和规划展览馆;在连江县,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连江县体育公园、县行政服务中心;在长乐市,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长乐师范附小一分校工程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罗源县,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罗源县职业中学实训基地项目、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仓山区,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联建新苑安置房项目、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二期、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永泰县,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南湖江滨公园景观工程、县实验小学、县行政服务中心;在闽清县,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豪业陶瓷企业、闽清第一实验幼儿园、县行政服务中心、闽清一中。 调研考察中,督导组一行每到一个行政服务中心,都仔细向窗口一线人员了解业务运行情况,认真倾听办事群众的诉求和心声;每到一处民生工程现场,都详细了解项目最新进展,询问项目给群众带来的方便和实惠。此外,督导组一行还在7个县(市)区分别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县(市)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代表在群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向他们逐一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从反“四风”入手,突出解决群众办事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以真正转作风、抓实事、创和谐、促发展的实效取信于民。要切实倾听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改进各项便民、惠民、利民措施,将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分解,找准矛盾点,化解在基层。要把学校、公园、安置房等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办实事,既要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职,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又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福州日报记者 龚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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