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制定无绿标车限行范围 年底前扩至二环以内
2014-03-28 07:2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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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才芳徐莹)福州今年年底将第四次制定无绿色环保车限行范围,由去年底的10条路扩至二环路(含)以内。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福州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拟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改善和提升全市空气质量,到2015年底,确保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5%的目标。 年底前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 去年12月1日,福州再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由原来的2.38平方公里扩大到17.48平方公里。而根据此次的《细则》,福州今年年底的限行区域将由去年的10条路扩至二环以内。 《细则》透露,要逐步扩大市中心城区无绿标车限行范围,确保2014年底前,将限行范围扩大至二环以内(含二环);加大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无绿标车电子执法力度。确需在城区内施工或通行的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程车辆,应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据福州警方介绍,2012年3月1日起,福州市就率先在八一七北路路段,禁止无绿标车通行;2013年4月1日起,将限行范围扩大到乌山路、古田路、五一北路、东街、杨桥东路、白马北路这6条道路形成的环形区域。 而从2013年12月1日起,限行区域扩大至由华林路—北大路—湖滨路—白马北路—白马中路—白马南路—上三路—六一南路—六一中路—六一北路等10条道路围成的环形区域以内所有道路(含本道路)。 机动车达报废标准要强制报废 根据《细则》,福州将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制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强制注销档案,并公告牌证作废。对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加快淘汰未达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进程,并加强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营运“黄标车”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同时,提高新注册机动车准入门槛。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未列入公告或公告撤销后销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而申请转入的机动车,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并经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经机动车尾气检验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禁止转入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海关进口车辆发动机型号不在环保车型目录的,及车辆出厂日期在国家规定“国Ⅳ标准”或“国Ⅴ标准”审批日期之前的,须符合机动车出厂日期5年(含)以内(以月份为准)的条件。 另外,根据《细则》,对未按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未进行尾气检测的机动车,不得进行年度审验。在用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不予进行年度审验。此外,还要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管理和用车停放地和道路抽检。 机动车环保管理要实现远程化信息化 福州还将加快建设市级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管理中心,实现在用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化和远程化。 2014年6月底前,完成市环保部门相关设备的招标、建设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尾气检测数据、视频的联网。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与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实行同步建设、同时运行、统一监管。 此外,福州还拟进一步完善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传输网络,加强机动车安全检验、环保检验、车辆维修维护等信息的统一管理。市环保部门要定期发布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定期检验、抽测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从事环保定期检验的检测机构须取得省级环保部门委托,在环保部门建档备案;从事尾气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检验机构尾气检测。 相关信息 23个核发点可领绿标 目前,福州有23个环保标志核发点,车主可登录福州环境保护网站(http://www.fzepb.gov.cn/)查询环保标志核发指南,也可拨打电话:12369、87322809咨询。但是,如果车主因遗失需要补办标志,只能前往金鸡山路环保标志核发点。 车主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私家车车主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绿皮)、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公家车辆申领标志,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绿皮)、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须加盖正确单位公章留底备案)。如果上述车辆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车主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抵押栏须有银行公章,复印件上须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如行驶证内地址登记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符,车主还须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辅助登记(如携带身份证与临时暂住证进行登记注册)。 环保车标有有效期限 环保车标是有有效期限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检验周期一致。已经领取了绿标的车主,绿标的换发与机动车年检同步进行。车辆年检合格后,车主可凭车辆相关证件在所年检的年检站核发窗口办理环保标志。 无绿标将罚150元扣3分 限行区域内,将全天候禁止无绿标车(除摩托车外)通行,否则将依法给予150元罚款,扣3分。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用途车辆(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不受上述限行措施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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