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开个人乱烧垃圾罚单 依伯被罚100元
2014-03-25 07:29 陈文浩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环保工作人员对依伯作出1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大榕树附近,连续3天,都冒出烧垃圾的浓烟 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关铭荣 实习生 夏雨晴 文/图) 连日来,福州六一中路附近,距离紫阳空气监测国控点不到500米的一处围墙内,屡屡发生垃圾焚烧。昨日,记者接市民投诉后,迅速到现场查看蹲守,并与福州市环保局联动。环保执法人员确认,该处焚烧点是福州市机械冶金行业国企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并对焚烧垃圾的曾依伯处以100元罚款。 这是福州市今年以来的首张个人焚烧垃圾罚单。 空气监测点附近接连三天烧垃圾 “大白天在闹市烧垃圾,而且距离小区这么近。”昨日,家住元一花园的林先生反映,小区外的一处围墙内已经连续三天都有人在烧垃圾,有时是靠围墙烧,有时是在榕树下烧,烟味都飘进了小区内,熏得居民难受。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在围墙内确实升起了股股浓烟。院内的一棵榕树,部分树叶已经被浓烟熏得发黄。 在大门上,记者发现挂着一个牌子“福州市机械冶金行业国企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这里离紫阳空气监测国控点,不到500米。 |
相关阅读:
- [ 02-11]福州将严查乱烧垃圾 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
- [ 01-13]涵江白塘湖公园:乱烧垃圾“黑”了形象
- [ 01-02]福州东三环园中村有人乱烧垃圾 为揪“元凶”两邻居起冲突
- [ 12-11]福州曝光乱烧垃圾重灾地 仓山区3个晋安区1个
- [ 11-26]福州五四北有人乱烧垃圾 记者借水灭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