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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买主不在家快递员将货送保安室 验货签收成空谈

2014-03-21 10:3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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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20日,杨女士向记者反映,19日晚下班回家时她才发现,快递员短信通知她已经放在小区保安室内的包裹是要先验货后签收的。经调查记者发现,此类情况在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中非常普遍。

据杨女士介绍,19日上午她收到一条快递员发来的短信,通知她包裹已放在保安室。杨女士说,她工作时间经常接到通知她收包裹的电话,她通常都让快递员把包裹放在保安室,久而久之,有的快递员就会先放包裹再通知她。19日晚,拿到包裹杨女士才发现,这是300毫升的化妆品,透明胶带上印着“请您确认商品完好后签收”几个大字。杨女士说:“我问过保安,保安说放在他那儿的包裹从来都是不用签收的。一般物品也就算了,可店家都明文提示了,快递员有权不告诉我吗?如果商品有问题谁负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信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光泽。陈律师指出,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无须履行先验货后签收的义务。而相互缔结合同的快递公司与卖家双方就“先验货后签收”这项条款又往往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所以快递员也无义务告知。单方面发表一个声明并不能替卖家免责,如果商品出了问题被买主告上法庭,卖家、快递公司、代收快递的保安员都要提供与他们无关的证据,在各方均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通常卖家负的责任更大。如果快递员先将物品放在保安室,后通知买主,而非预先联络、尊重买主意愿,那么快递公司在其中的责任就更大。

(福州晚报记者 韩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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