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下周起在全市展开“单独两孩”优生优育宣传

2014-03-15 08:1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超过35周岁的女性再怀孕前要检查什么、第一胎剖腹产后多久适合再怀孕……随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即将实施,日前全市各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接到一些市民的相关咨询。为满足市民需求,市卫生局14日下发文件,下周起将在全市开展“单独两孩”优生优育宣传和咨询。

据了解,下周开始,全市各妇幼保健院所、综合医院、妇幼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设立优生优育咨询台,市民可前往免费咨询“单独两孩”优生优育相关知识。“咨询台可设置在相关业务科室,比如妇产科门诊、病房。”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咨询点在下周内要做好明显标志,并结合高龄孕龄妇女,做好常见问题的遴选和解答。同时,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显要位置和宣传单上要公布专门的咨询电话。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胎儿性别非法鉴定、非法引产等“两非”违法行为可能增加的情况,市卫生局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涉及优生优育的非法‘行医’行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严厉打击,确保‘单独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据介绍,开展“单独两孩”优生优育的同时,我市各医疗机构正在加快推进产科、儿科的床位计划建设,目前,福州儿童医院住院病房大楼外部的脚手架已经落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力争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另外,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址扩建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