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雅面包中吃到石子 超雅:可给予10倍补偿
2014-03-14 10: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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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超雅面包里吃出石头!牙齿都快崩掉了。”12日晚上,朱先生发表微博称,他在超雅买的面包中吃出了小石子,差点把牙齿都崩掉了,觉得很郁闷,希望超雅能给个说法。 记者随后联系了朱先生,朱先生告诉记者,他11日在五四北亿力名居超雅分店买了两个面包,其中一个面包吃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颗小石子。记者在朱先生提供的面包包装袋照片上看到,出问题的是一款葡萄吐司面包,生产日期显示是3月11日,保质期三天。“如果不是家里还有没用完的超雅面包券,我也不会去超雅买面包。”朱先生说。 “我也不是要斤斤计较,只是希望通过这件小事,让商家能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朱先生说,“如果大家都不吭声,那么商家就不知道存在什么问题,也就不会改进了。”朱先生表示,希望超雅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记者随后拨打了超雅公司客服热线968811,工作人员林小姐告诉记者,他们看到朱先生发表的微博后,马上与朱先生进行了联系,希望能跟他道歉并处理此事。关于面包中出现小石子的问题,应该是批量制作面包时,葡萄干中的小石子混进了面包中,他们会跟葡萄干供货商进行反馈,要求他们从严把关,也不排除更换葡萄干供货商的可能。另一位工作人员朱小姐告诉记者,超雅的原材料是有固定供货商的,并且要求供货商提供的葡萄干一定是筛选干净的,正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朱先生的要求,朱小姐表示,已经与朱先生达成一致,朱先生买的吐司面包售价5.5元,为了表示歉意,超雅可以给朱先生10倍即60元蛋糕抵用券作为补偿。但朱先生表示,他不想要券了,希望超雅能直接赔钱,对此超雅并不同意。 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福州新闻网记者熊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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