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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电动车相撞 一辆载老依姆一辆载8岁女孩

2014-03-14 08:00  熊建鹏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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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熊建鹏/文吕诚/图)昨日下午,福州晋安区东山新苑居民郑先生从学校接女儿回家,在东山新苑公交站入站口与林先生的电动车相撞,林先生79岁的母亲从电动车后座跌落,磕破脑袋,被紧急送往医院,所幸已脱离危险。

昨日下午5时许,警察来到事发现场,一辆黑色电动车和一辆棕色电动车呈丁字状撞躺在东山新苑公交车站入口处。黑色电动车旁有一摊血迹,棕色电动车旁还放着一瓶未拆开的矿泉水——那是好心的路人为伤者买的。

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4点多钟,郑先生从学校接八岁的女儿回家,途经这个路口时,来往行人车辆很多。一不小心,郑先生的电动车跟林先生的电动车相撞了。林先生的母亲坐在他电动车后座。“车子撞到了我母亲腿上,当时车轮打了个转,车头直接倒转过来了,我母亲当时就被甩在了地上。”林先生说。而坐在郑先生身后的女儿也被甩了出去。

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倒在了地上,郑先生吓出一身冷汗,顾不得女儿赶快去看受伤的老太太。老依姆撞破了头部,被紧急送往省二人民医院二化分院治疗,目前已经脱离危险。郑先生女儿额头擦伤了一大片,昨晚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睡着了,书包还放在她脚边。

事发地离福州市鳝溪小学不远。附近居民曲先生表示,一到高峰期这里车流人流就混在一起,只能靠自觉,希望能设立一个交通信号灯。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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