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买味精多收4.7元 新消法:价格欺诈最少要赔500元
2014-03-13 09:32 林可 徐丰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程翔云在本报接听读者来电 东南网3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可 徐丰 关铭荣 文/图)昨日上午9:00—11:00,受本报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程翔云做客本报,接听本报968111新闻热线,现场为读者解读将于本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短短2小时,968111热线陆续接到近20位读者来电,专家都一一解读。对市民最关注的几个问题,在此详解。 网购衣服拆了包装可退货 福州李小姐:最近在网上买了一条裙子,收到衣服试穿后发现不合身,与卖家沟通想要退货,却被告知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货。新《消法》实施后,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商家要求商品完好才能退,打开包装算完好吗? 程翔云: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网购商品确实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有4种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分别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已交付的报纸和期刊等4类。 程翔云还表示,目前很多网店要求商品外包装完好才能退货,这是不合理的。网购商品外包装拆了,只要商品没有得到损害,若是服装,只要还保留吊牌,且没有过水,可以继续销售就能退。 程翔云说,新《消法》实施后,对网购商品的投诉,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县级工商部门提出。 |
相关阅读:
- [ 03-12]龙岩消协:新消法今年315开始执行 有六大亮点
- [ 03-12]新消法15日起允许网购反悔 法官解读三大亮点
- [ 03-12]个人送检高门槛 新消法为消费者卸下维权难题
- [ 03-11]新消法将开始施行 法官解读六大亮点保护消费者
- [ 03-11]新消法提高欺诈赔偿 职业打假人获利空间有望倍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