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出动300多警力 排查盗窃分子窝藏及销赃区域
2014-03-07 09:4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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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盘屿路一收购站盘查。 福州新闻网讯 5日下午,福州仓山警方再次出动300多警力,针对废旧物品回收站、电动车和机动车修理店以及小宾馆、桑拿足浴场所等容易为盗窃分子窝藏、销售赃物提供条件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这是仓山警方继封岛排查“三无”违法电动车后的第二波“春雷行动”,当天历经3个小时突击检查,共查处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案件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刑事拘留4名、行政处罚14名。 废品站既无执照又无台账 5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金山派出所民警来到位于仓山区盘屿路上一家名为源利资源中转站的大型废弃收购站检查。数千平方米的收购站内,堆放着大量的废钢筋、废铁。一名自称是收购站负责人的男子李某称,站内的废铁物品多从拆迁工地回收而来。但他却无法提供登记收购物品来源的台账记录,也无法出示营业执照。民警现场登记了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暂扣其身份证等材料,让其随后携带台账到派出所配合处理。 租客未办暂住证 房东要挨罚 5日下午4时许,记者随同第二路执法民警来到仓山区冠浦路凤高村检查出租屋。在三楼一处出租民房内,民警发现,一个不大的套间内住着3名外地男子,他们均无法提供暂住证。 其中一名吕姓男子称,他们都是某快递公司的长途司机,专跑福州、武夷山线路,春节后才到福州。问及为什么没办暂住证,吕某称,老板说到时统一办。民警马上联系凤高村的外口协管员老吴,由老吴当场带着他们到村里登记,“我们会先备案,然后帮他们办好证,最后他们过来拿一下就行”。 民警还表示,房东也有义务向警方登记报备出租信息,并协助承租人办理暂住证。房东如果没有及时报备、登记租客信息,警方可对其处以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收购旧车要保留购车发票 5日下午5时许,记者又随同第三路行动组来到金山大道一家电动车店,盘查嫌疑车辆。 店门前摆放着7部店主收购来的旧车。“按照规定,店主收购旧车时,必须保留卖家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以及购车发票原件等。”民警说,这家店有两部车辆无法提供购车发票原件,被民警暂扣审查。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张宁 欧阳平 薛志才/文 记者 陈建国/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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