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个月查办34件贪污贿赂案 挽回损失3000万
2014-03-07 06: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福清市王某平涉嫌行贿犯罪,骗走高速征地赔青款900多万元案件;长乐营前街道某社区在组织实施项目征地的填土方工程中,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连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县某镇政府副镇长林某受贿案……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初,他们共查办案件34件,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福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至2月,全市反贪部门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件,查处42人,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 昨日,市检察系统通报了以下3起案件:今年元月8日,长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长乐营前街道某社区在组织实施某项目征地的填土方工程中,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经检察系统调查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某社区相关干部,在协助长乐市营前街道从事该项目征地填土方公务过程中,与工头通谋。他们通过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的形式,将该填土方工程虚高造价,共同骗取填土方工程款计人民币145万元。该款被上述相关人员私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贪污,目前均被立案侦查。 连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县某镇政府副镇长林某受贿案。 另外,福清市的王某平是涉嫌行贿犯罪的典型一例。其在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高速公路沿线高山、江镜、港头等乡镇抢栽抢种果树苗,以达到骗取高速征地赔青款的目的。为了能得到当地官员的支持,其先后行贿12名国家公务人员,共计83.5万元人民币。在受贿人员的支持和帮助下,王某平骗取到渔平高速征地赔青款共计900多万元。王某平行为已涉嫌行贿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题新闻: 福州两个月查办34件贪污贿赂案 金额逾3000万元 福州新闻网讯 6日记者获悉,1月至2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件42人(征地拆迁领域6件11人、支农惠农领域16件16人、工程建设领域7件10人、其他领域5件5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社区干部骗取工程款 1月,长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与某社区相关干部在协助长乐市营前街道从事一项目征地填土方公务过程中,与工头同谋,通过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的形式,将填土方工程虚高造价,共同骗取工程款145万元,该款被上述相关人员私分。 长乐市检察院还查明,2011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福伙同长乐某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一起征地所涉坟墓搬迁过程中,采取虚增坟墓数量并虚假赔付的方式,分2笔套取坟墓搬迁补偿款共17万多元,并将该款私分。 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贪污,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 12名国家公务人员受贿 连江县某镇副镇长林某星受贿案。林某星利用分管该镇土地、村建、城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辖区内未经审批建房、加层及超面积建房的违法建筑户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的款物合计7.5万元。目前,连江县检察院对林某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福清市的王某平在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高速公路沿线高山、江镜、港头等乡镇抢栽抢种果树苗,以达到骗取高速征地赔青款的目的。为了能得到当地官员的支持,王某平先后行贿12名国家公务人员,金额共计83.5万元。在受贿人员的共同支持和帮助下,王某平骗取到渔平高速路征地赔青款共计900多万元。王某平的行为已涉嫌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市检察机关已从现有案件中发掘出新的案件线索,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做好了铺垫。 (福州晚报记者王威通讯员马浙闽王光忠) |
相关阅读:
- [ 02-27]住建部: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 贪污贿赂仍突出
- [ 02-15]福州去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6件 处级以上干部12人
- [ 01-28]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9件
- [ 06-26]去年来福建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012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