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驾考科目三评判要求调整 挡位距离等要求高

2014-03-06 08:5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谈及对学车费可能产生的影响,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表示,经过适应,此前科目三的平均通过率都在70%以上,好的能达90%。“有的学员,练个三四天就去考试了。这并不是我们希望的,所以新标准的出台更有利于培养学员扎扎实实的基本功。”

另一名林教练也承认,科目三的培训,学员们一般只要3天到7天,其间加上一两次拉练,通过一般没问题,“规定的IC卡课时都用不完”。而此次新标准出台后,“现在路跑量要加大,至少一周以上,而且长途拉练也要3次以上。”多名教练承认,虽然可能导致培训成本增加,但还是能够接受的。

安全处理不好要倒查驾校

记者注意到,《通知》除了对科目三调高了评判要求,对于学员中途考试不合格时,车辆回程及学员如何上下车等也做了详细要求,并与驾校及随车安全员的考评直接挂钩。

如其中提到“在起步、靠边、变更、直线和学校区域项目前不合格的,应继续以15公里/小时以上速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从右转车道通过人行横道线,靠右空旷处停车换安全员开回。严禁不合格时原地停车换人,如因停车或低速阻挡后面考试车考试的,将对驾校及跟车安全员按照考评处理。”

此外,《通知》加强了防作弊的规定,如明确“在整个跟车考试过程中,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安全员将头伸到车外讲解考试情况”。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文 记者 陈建国/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