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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共场所控烟或将立法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

2014-02-27 16:2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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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记者许才芳)公共场所禁烟一直是民心所向,究竟该如何禁烟、何种公众场合要禁烟一直莫衷一是,若是公众场合控烟能上升到法律角度,这些争论或能有个定论。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议案》提请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其中不仅包括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立法计划,还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服务、轨道交通、学前教育等27项立法计划。

其中,安排审议的8个项目包括:《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已二审)、《福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修改)》(滚动项目)、《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等。

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19项项目包括:《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邮政若干规定》、《福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

据了解,《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条例》作为去年人代会议案,早在过去两年就被列为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福州市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组织组织了较全面和深入的立法调研,去年还就执法主体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学习借鉴已制定控烟条例城市的经验。特别是在中央出台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新形势下,有必要结合福州实际,倡导全民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目前,该项目的立法条件已基本成熟。

又讯昨日,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福州市政府提请的《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共七章五十三条,提出近期建设规划应以公共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内容,明确地下空间开发也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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