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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严查占道经营拦车叫卖 机动车占道经营将暂扣

2014-02-27 10:2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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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3月1日起,福州市将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拦车乞讨、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占道摆摊以及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垃圾车、电动车交通无序问题。

依法处罚拦车叫卖

在联合整治中,福州市将大力整治在机动车道和路口拦车乞讨、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等行为。

派出所将全面排查确定拦车乞讨等现象突出的区域和路口,掌握拦车乞讨人员的时间规律和行为特点,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点和巡逻整治。拦车乞讨的人员,一律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对于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的人员,由民警和市容执法人员依法处罚或教育、劝离,对不服从劝导、当场无法处置的人员,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并视情节严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暂扣占道经营机动车

福州市将加大对城区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对违法占道经营的机动车予以暂扣。如当事人不配合、查扣有困难,由区市容局通知区交巡警大队协助,查扣后现场移交区市容局。

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对违法占道经营机动车进行核查,现场比对车辆证照情况,重点审查车辆是否存在盗抢、未年检、套检、假套牌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嫌无牌或假、套牌车辆的,在调查取证的同时,通知区市容局到现场并将车辆移送区市容局,区市容局接收后,向违法当事人开具法律文书并依法处罚。

整治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福州市将对整治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以及商店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由市容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市容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对乱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行为,市容管理部门将予依法处罚;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或者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将车辆搬至各区政府指定的地点统一存放,要求车主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处理的,有关部门将对车辆依法集中处置。

整治的同时,福州市还将根据优化调整非机动车停放点。

非残疾人非法运营残疾人代步车可扣车罚款

市交通委将负责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查处工作,非法营运残疾人代步车的,可罚款500元;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车;驾驶无牌无证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法予以扣车。同时,严肃处理非法拼(组)装残疾车行为。

有关部门提醒,残疾人朋友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代步车不安装遮阳棚、不擅自改装。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将与残疾人的相关福利补助挂钩。

违规车辆倒查源头

福州市还将整治店外占道销售、违法销售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杜绝不合格车辆进入流通领域。

对查处、扣留的在用违规车辆,福州市将实行销售倒查,在源头上实施有效监管,责令商家停止销售经营违规车辆。

福州市将加强销售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查处企业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违规车辆。销售违规车辆的,将按照处罚上限进行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联合整治垃圾车交通违法行为

人力或电动垃圾车的违法行为也被列为整治重点。

除了确保上路的垃圾车牌照齐全,对于严禁上路转运垃圾堆的木制板车,发现一辆销毁一辆。

垃圾运输板车应尽量在人行道上行走,避免与车辆、行人刮擦;在转运站内卸倒垃圾时要有序,不争抢;保洁车、垃圾运输板车在收集垃圾作业时要盖上盖子,车满时立即运转,不长时间停放在路面。

同时,福州市将对城区垃圾车难以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进行排查,予以改造。

福州市要求,垃圾运输板车和保洁车的停放应遵循“归边就角”的原则,严禁在市区重点路段停放和通行,如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华林路、乌山路、古田路、八一七路、鼓屏路、湖滨路、湖东路、杨桥中路、东街、温泉路、中亭街、上三路、则徐大道、塔头路、福新中路、东浦南路等路段及主要商业大街。确需通行的,辖区环卫部门应协调交巡警部门合理制定通行线路,共同抓好通行管理,减少对重点路段交通的影响。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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