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月租金5年暴涨6200元 房东与租客矛盾重重
2014-02-25 09: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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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房东狂涨租金 调解员陈秀琴协助民警找到了李某,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李某说,2008年3月他承租了位于二环路象山隧道旁的一个47平方米店面,当时房东还不是吴某,租金是1800元/月,另加转让费1.8万元。后来,该店面被前房东卖给了吴某。2008年10月27日,李某与吴某新签订一年的合同,每月租金涨到2050元,押金5000元。2009年10月27日,李某又与吴某签了三年的合同,每月租金涨到3200元,押金仍是5000元。2012年10月27日,李某再与吴某续签一年合同,每月租金涨到了6800元,押金也涨到了1.4万元。 李某还说,店面在2011年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吴某的丈夫向他借了3000元装水表,安装公司向吴某丈夫出具了收条,但对方没有给他写下借条,口头上称在退租还押金时一并归还。当时有3名证人在场。李某称,吴某夫妇一直未还钱,他每月仍按约定付房租,预交水电费给吴某。 去年10月8日,李某打电话给吴某,询问合同快到期了,关于续签、转让和租金的事。当时吴某告之月租金涨到8000元,每年还将上浮12%,如果李某不租了只能退租,不能转让。矛盾就此开始了。 李某退租要回了押金,但他称预交的800元水费、垫付的3000元水表安装费以及前房东遗留下来的空店转让费1.8万元,吴某不退还。李某当时报过5次警。 吴某告诉调解员,当时安装水表的钱已经付给李某了。李某坚称收据被吴某丈夫拿走了,但钱没给他。 调解员多次调解租客讨回3000元 经调解员协调,李某答应接受调解,但他要求带上哥哥一起参与。调解一开始,吴某就“查户口”,询问李某哥哥是谁,叫他立即离开,不允许参与。李某很生气,当场决定放弃调解。吴某迅速站起来,关上调解室大门,不允许李某离开。 这一次调解,到此结束。此后将近一个月李某都拒绝调解,其间还离开福州回莆田了。 店面自李某退租后,一直锁着,门上写着油漆大字。苦于出租不了,吴某才醒悟过来,叫调解员帮忙调解。后来,在鼓西派出所和鼓西司法所的帮助下,调解员通过李某以前的邻居才联系上他,劝说好几天他才同意再次接受调解。 李某说,吴某必须退还拖欠的3000元,同时赔偿1个月的经营损失。吴某均予以否定,坚称没有收据。恰好,在吴某报警做笔录当天,鼓西派出所民警意外发现吴某身上还有这张3000元的收条。 调解员说,出租房屋,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产权范围内的设施安装、维修均由房东负责。如果是消耗品的损坏等,由租客负责。安装水表属于产权范围内的事,应由吴某出资。 吴某还是有些不服气,但关于收条的证据确凿,后经调解员劝说,她才答应付给李某3000元。 李某说,他是一名残疾人,开个小店维持生活很不容易,钱还讨不回来,所以写了油漆大字。此次讨回了3000元,他表示不再追究其他赔偿事宜。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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