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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连续查获两起的哥醉驾 失去驾驶营运车资格

2014-02-24 07:44  杨玉娟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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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玉娟通讯员宁化综)2月22日和23日,福州两名的哥因为酒后开车被查,经血液酒精测试均为醉驾。他们面临刑事处罚,还将永久失去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2月22日中午12时许,一辆出租车在工业路上由东往西行驶,途经工业路万象城门口时与一辆小车发生刮擦事故。双方没有人员受伤,车辆轻微受损。

这本来是一起很小的事故,但双方驾驶员因为事故责任问题互相争执不下。在理论过程中,驾驶小车的陈先生发现这位出租车司机满嘴酒气,立即报了警。

警察到现场对的哥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151mg/100ml。面对结果,这位的哥大呼“怎么可能,我今天根本没有喝酒啊!”

于是,民警带这位的哥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经过进一步血液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这位的哥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确实达到醉酒后驾车标准。

原来,这位叫郑某生(男,57年,仓山人)的哥事发前晚聚会时喝了酒,原想第二天没问题了,想不到的是到第二天中午酒劲还没消退。

22日晚上,象园派出所民警在远洋路设卡盘查。昨日零时30分许,民警拦下一辆出租车,发现车厢内酒味浓烈。民警检测发现,的哥小余口中有酒味,于是将他带到医院抽血检测。据查,的哥小余前晚和同事相约聚会吃饭,散席后发现打不到车。此时,的哥小余主动提出送同事们回家,没想到仅开出百余米就被民警查获。

昨日上午,检测报告显示,小余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0毫克,属于醉驾。听到此结果,24岁的小余愣住了。

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福州这两名的哥郑某生和小余,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以及刑事处罚的后果,即使重新领取驾驶证也无法继续驾驶营运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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