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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后拘留所里又伤人 精神病男子被判强制医疗

2014-02-21 10:5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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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连江人林某殴打民警被拘留10日,在拘留所时,他又打伤一人。经鉴定,林某患有精神疾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日前,连江县法院决定对林某予以强制医疗。

去年7月25日,林某殴打民警被连江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羁押在连江县拘留所。7月28日22时50分左右,拘留所民警郑某和职工吴某在收押违法人员时,关押在1号监室的林某突然冲出监室想逃跑,郑某与吴某赶紧去拦。林某夺过吴某手中的锁头击伤吴某,随后,林某被其他民警制服。

次日,林某因疑似患有精神病被送往福州市第四医院治疗,去年10月14日其亲属要求出院。去年11月,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认为林某符合慢性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作案时对自己的行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已完全丧失,无责任能力。

连江县检察院接手该案后,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对林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日前,连江县法院据此作出对林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这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连江县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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