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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费方式不满拖欠卡债 富豪与银行怄气被刑拘

2014-02-21 10:5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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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千万富翁王某家里有豪车和大量不动产,因与银行“怄气”,欠信用卡本金、利息总共30多万元未还。20日,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警方刑拘。

去年12月,洋中派出所民警接一家银行报警:该银行的持卡人王某存在恶意拖欠信用卡的行为,且在银行多次信息提醒后仍然拒绝还钱。随后,警方从该银行了解到,王某于2013年6月份最后一次还款100元后,就再未还款。至2013年12月10日,王某的这张信用卡共欠款30多万元。

记者从洋中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接到报警后,民警便多次联系王某,并告知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不还款,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还款的,将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直到2月19日,洋中派出所民警正式传唤王某时,王某仍未还卡债。

“大不了多还些利息就是了。”王某告诉民警,2012年他在银行办理这张25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刚开始都按时还款,但后来他发现,每月还款的金额总要比自己计算出的数额多1万多元。他感到不解,便打电话咨询银行,发现银行告知的利息计算方式和自己预想的不同,就与银行“怄气”不还卡债。

王某告诉民警,他准备拖两三个月再还,以为到时钱还清了就没事,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警方从王某口中了解到,王某在改革初期已经闯下一番事业,资产上千万。

“不要觉得信用卡欠了钱,拖几个月再还没事。”洋中派出所办案民警说,根据相关法规,持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还款的,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恶意透支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信用卡持有人应密切关注信用卡还款期限,以免给自身造成伤害。

(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洋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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