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路遇民警执法 酒驾当事人街头丑态百出

2014-02-21 06:52  张志宏 朱敏敏 侯希辰 吴臻 赵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编者按:酒后莫开车,是不可漠视的铁规,可偏偏有人借着酒胆开车上路。路遇民警执法,酒驾当事人则丑态百出:有人吓尿,有人卖傻……酒后开车,是把生命当儿戏,既不尊重自己,又严重危害他人。对酒驾此类劣行,必须支持执法部门保持高压态势,执法必严,查获必究。同时,也真心劝告贪杯者,爱惜生命,远离酒驾!

东南网2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朱敏敏 侯希辰 吴臻 赵杨 通讯员 岳峰综 洪山综 鼓山综周有利 张宁 潘吴宏)

镜头1

司机吓吐“血”

海峡都市报讯昨日凌晨1时30分许,福州岳峰派出所民警在远洋路查酒驾时,示意一辆轿车的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司机黄某慢慢靠边,随后猛然间加大油门向前冲。民警和保安员追赶了十几米才将该车拦下。民警打开车门,发现有红色液体沿着车门滴到地上,车门上有一大摊“鲜血”。民警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用手电筒一照,红色液体其实是红酒。

昨日上午,检测报告显示,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他最终道出实情,酒后驾车回家,发现警方设置检查站,一时精神紧张,在闯关时吐了。昨日上午,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

镜头2

剐蹭找人顶包

海峡都市报讯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西二环北路两辆私家车发生剐蹭。洪山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三名事主。报警的大众私家车车主陈先生指着本田车车主林先生说,林先生身上有酒味,是酒后驾车。

而林先生则否认自己开车,说是自己小舅子郑先生开车。郑先生接受民警询问时,也表示是自己开车。民警看林先生、郑先生表情闪躲,怀疑二人涉嫌顶包。民警问话时,郑先生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郑先生见无法掩盖,向民警承认了林先生找他顶包的事实。

经过测试,林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目前,林先生因醉酒驾车被处理。

镜头3

停车佯装取款

海峡都市报讯 2月19日晚,南平政和警方在城关东大路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民警发现前方一辆摩托车突然驶上人行道。下车后,男骑手神色有些慌张,走到取款机前准备取款。

民警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男子始终未将手中的银行卡插进机器内。上前一看,民警发现,原来自动取款机的屏幕上粘着一张印着“本机故障”四个大字的纸条。

随即,民警让男子出示相关证件,发现男子有饮酒的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后驾车。

经查,男子吴某当晚在朋友家中喝了点啤酒,在回家路上发现有民警执勤,连忙溜进路边的自动取款机前佯装取款。可没有想到的是,机器故障,他只好拿着手中的银行卡发愣。等待他的将是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