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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属霸王条款 福州饭馆普遍禁带酒水

2014-02-17 09:5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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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于14日明确了餐饮业广受争议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均属于“霸王条款”。那么,我市餐饮业是否相应取消了这些“门槛”呢?记者16日调查发现,这些“霸王条款”由于影响到众多商家的切身利益,因此仍在直接或变相地实施着。

最低消费:

有的已取消

有的仍保持

16日下午,记者以准备订个大包厢和朋友聚餐的名义,向广电人家、闽江饭店、华香楼、福临、荣誉、国惠等饭馆酒楼了解情况。大部分酒楼都明确表示,包厢不设最低消费,按客人实际消费额结算菜金。

荣誉酒楼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福州的很多中高档酒楼生意火爆,未到吃饭时间包厢就被客人订满,所以普遍设最低消费以选取“优质客源”。客人消费的菜金至少要达到两三千元,才有资格坐大包厢。而从去年起,受中央提倡节俭、禁止公款吃喝等政策的影响,大酒楼的生意普遍不好做,到了吃饭时间包厢还常常坐不满人。在这种情况下,酒楼只好降低门槛广纳客源,因而自发取消了“最低消费限制”。

白马路上的广电人家私房菜馆对一些包厢设置了每桌500元的最低消费额,五四路华香楼的七楼贵宾厅也设置了3000元的最低消费额。这些店家表示,之所以设最低消费,是想把一些豪华包厢腾出来,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自带酒水:

收取服务费

变相来限制

记者在走访中同时发现,很多店家虽然没有明确贴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警示牌,却以收“开瓶费”或“服务费”的形式变相禁止客人自带酒水。其中,福临、荣誉、国惠等酒楼对自带酒水的客人收取每瓶30元的“开瓶费”,闽江饭店对这部分客人收取菜金额30%的“服务费”。

“酒店提供的酒水品种已经很丰富了,价格和外面卖的也差不多,你们自带酒水完全是多此一举,还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当然要收服务费。”闽江饭店的一名服务员向记者解释说。

餐饮界业内人士林先生告诉记者,很多酒楼之所以仍然禁止客人自带酒水,其原因很简单,大部分消费者其实心里也很明白,那就是酒水一直是餐饮业十分重要的利润来源,店家翻几倍售卖是常有的事。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发话了,对消费者来说是大好事,不用再喝高价酒了,可店家今后的日子可能就更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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