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节不打表续 违规“工人先锋号”将被摘牌
2014-02-12 12:0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违规的的士车辆“工人先锋号”已被摘牌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福州日报报道两辆“工人先锋号”出租车违规遭监管部门查处后,市总工会和市交通工会作为“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授予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初步决定取消这两辆违规出租车的“工人先锋号”称号。其中,闽AT3577出租车司机余某因对执法人员态度蛮横,将被出租车所在管理企业开除。 据悉,在了解到两辆“工人先锋号”出租车因拒载和不使用计价器遭查处后,市总工会立即责成市交通工会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行业“工人先锋号”的管理,并及时上报有关公司和车辆的整改情况。同时,他们也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人先锋号”开展监督。 经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查询,两辆违规出租车均在2010年获评“工人先锋号”。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242辆“工人先锋号”出租车,能获此荣誉的出租车都应长期具备“零违规、零投诉、服务好、车况佳”等条件。 市交通工会主席林铿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工人先锋号”出租车都是行业表率,出现违规行为尚属首次。他说:“这两辆出租车的违规行为特别严重、性质十分恶劣,很不应该。我们将按照程序,向市总工会申请取消两辆车的‘工人先锋号’称号,并在今后加强对‘工人先锋号’车辆的考核、管理。” 林铿意介绍,他们已要求两辆出租车所在的榕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通顺出租车有限公司开展全面整顿,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若再出现类似情况,将取消两家公司的相关评优评先资格。而鉴于闽AT3577出租车司机余某被查处时态度恶劣,榕城公司已决定对他作开除处理。市交通工会将向出租车全行业发出倡议,希望各企业、车主和司机能够加强行业自律、做到遵规守纪,特别是“工人先锋号”车组要以此为戒,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 记者11日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章车辆处理中心了解到,至当日17时30分,10日被查的6辆违规出租车的司机(福州日报11日有报道)无一前来接受处罚。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执法人员开出罚单15天后,违规出租车司机未到中心接受处罚的,将加收滞纳金。 市交通执法支队法规科科长邹学光介绍,今年春运以来,我市共查处“议价、拼客、拒载”这三类出租车违规行为30多起。对于这三类违规行为,第一次发现将处以1000元罚款,同一驾驶员出现两次相同违规情况,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 邹学光表示:“这些违规车辆大多在万宝商圈、万达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被查获。” 对于被查违规出租车的最终处理结果,福州日报将持续进行关注。读者朋友,如果您对福州出租车的运营服务情况有话要说;如果您近期在乘坐出租车时,也碰上了拒载或者漫天要价的情况;如果您对治理出租车的种种违规行为有好建议,欢迎致电福州日报党报热线83751111或通过本报官方微博@福州日报,表达您的诉求和看法。 短评 “害群之马”当严惩 我们痛心,马年春节开假没几天,两辆“工人先锋号”出租车因拒载和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遭执法部门查处。 我们欣慰,作为“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授予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交通工会马上介入调查,初步决定取消这两辆违规出租车的“工人先锋号”称号。 “工人先锋号”,顾名思义,理应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和表率,在维护行业集体形象方面更应一马当先。但是,部分“工人先锋号”出租车在春节期间当起了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的“急先锋”,给出租车行业抹了黑,给城市形象抹了黑,给“工人先锋号”抹了黑。它们是这个先进群体里的“害群之马”。 对“工人先锋号”中的“害群之马”,有关部门的确应该“零容忍”,予以严惩。如果放任不管,产生破窗效应,“工人先锋号”评选、授予部门的权威性、公正性何在?“工人先锋号”称号的严肃性、公信力何在? 严惩“工人先锋号”中的“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领域的各类先进同样具有借鉴意义。纵容“害群之马”,必然“养痈遗患”。各行业、各领域先进的评选、授予部门都应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内部整顿,纯洁队伍,绝不让“害群之马”有容身之地。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见习记者 蔡武) |
相关阅读:
- [ 02-11]今年过节不打表追踪 工人先锋号车漫天要价
- [ 02-11]福州火车站到梅峰路收30元 的哥不打表被罚千元
- [ 02-11]无服务卡上岗还不打表 的哥面临最高2500元罚款
- [ 02-11]春节漳州96辆的士违规 不打表乱收费超6成
- [ 02-11]的士不打表 称投诉 不管用
- [ 02-11]今年过节不打表追踪 “工人先锋号”车漫天要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