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为躲避高速路探头 一家人嚼口香糖遮车牌

2014-02-08 15:13  施建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李嘉 张涛) 2月3日上午9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在长深高速下行2864km处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停在路边。车辆前后车牌均有两处被口香糖粘着卡片遮挡,遂先将其带下高速公路。

经询问,驾驶员宫某承认,为了避免被高速路探头拍照,他先前让同车的家里人,每人嚼一粒口香糖,然后粘到车牌上,再粘上卡片以遮挡号牌。没想到到路边休息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在对车辆盘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该车已过年检期限。随后,民警针对宫某遮挡号牌及车辆未年检的行为依法做出扣留车辆及驾驶证的处罚。

2月4日下午4时1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建瓯出入口执勤时,还发现一辆货车的驾驶人邱某右手臂被截肢,只用左手驾驶手动型机动车。邱某被拦下检查后,声称驾驶证没带在身上。然而民警查询后,发现邱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并且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邱某满口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测试,邱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邱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两项严重违法行为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5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