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多企业月薪2800元以上 成务工人员理想选择
2014-02-07 08:18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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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在福州中心城区居住,连续居住且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我市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已办理社保手续,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所辖其他县市城区居住,只需2年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福州市所有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部向城乡开放,并实行与本地居民同样的“零收费”服务。对企业培训农村劳动力上岗予以专项经费补助。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每周星期三、五都在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举办劳动力直接对接的招聘会。春节后到正月十五前后天天举办招聘活动。招聘会企业和所有求职人员都实行免费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无忧>> 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由其父母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对于不具备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其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设立“投诉岗”,并公开投诉电话、投诉地点,采取现场投诉、集中办公等方式受理办理拖欠农民工资、非法劳务中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接到举报的投诉,专人负责受理,专人组织协调,做到快接快报快结,投诉一件、调查一件、落实一件、反馈一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外地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实施重点企业“以工引工”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引进与本人身份证户口在同一个地市范围的新增劳动力3人以上(含3人)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稳定就业的,按输入劳动力200元/人一次性给予奖励。 促进企业技术骨干稳定就业>> 对在流动性大的行业(纺织、电子)同一企业社保缴费三年以上并取得中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予以一次性一至两年的奖励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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