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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租车企业实行考核计分制 百辆中有1辆拒载扣5分

2014-01-28 11:0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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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记者刘云鹏谢丹)若所属车辆每100辆中有1辆次发生拒载、拼客、无故绕行等违章行为,出租车企业将被扣5分。记者从福州市道管处获悉,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管理目标考核今年起开始实施计分制,考核周期一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总分值为1000分。

不合格将被暂停新增运力资格

根据《福州市出租车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出租车企业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考核工作每年将进行一次,总分值共1000分。总分若低于650分的企业。对企业资质等级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加企业到期经营使用权邀请招标资格、暂停新增运力资格、取消企业的个体出租车委托管理权利等。

据了解,这1000分包含多个具体事项。如车辆卫星定位正常使用达到10%的,可得5分。达到100%的,可得50分。若企业被市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的,则一次扣10分,直到100分扣完为止。同时,考核对日常车容车况保洁、车辆使用年限等均有相应的分值要求。

100辆中有1辆拒载扣5分

值得一提的是,为遏制出租车违章行为,目标考核中特别设置了车辆经营违章率这一重要指标,初始分值为200分。若发生拒载、拼客、甩客、无故绕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每增加0.01次每车扣5分(即每100辆中有1辆出现此类行为),直到扣完为止。

交通违法方面,若发生违法行为,每增加0.1次/车扣0.1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增加0.1次/车扣0.3分。此外,还包含100分加分项。包括司机着装、使用白色坐垫套等情况,都可以增加相应分数。

此外,《细则》首次提出了加强个体出租车工商户(含出租车承包者)监管的措施,即出租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违章行为达到一定次数时,该车所属的个体经营者(含出租车承包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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