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规避禁令机票销售变“套餐” “炒票”行为违法

2014-01-22 15:4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春节前,高出航空公司全价票好几倍的高价机票频频现身。为此,中航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任何销售代理企业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加价销售。然而,记者获悉,部分代理商选择强制捆绑销售附加产品,以此种方式来规避监管,赚取更多利润。

21日,记者查询多家机票代销商后发现,在部分热门航线上很紧俏的经济舱机票,他们仍然可以销售。在中航协的禁令出台后,他们也取消了机票的加价。不过,这些经济舱机票也不是随便出售的,购买的前提是要求消费者购买机票套餐,包括机票+租车打包产品(机票和4张128元的租车代金券)。这样一来,一张原来全价约为1890元的南航经济舱机票的价格则提至2339元和2389元,且不可签转。不仅如此,这类机票套餐在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如每次服务最多使用一张,不支持高速费、停车费、夜间服务费等,不可与其他优惠券同时使用。

“机票加价根本不是今年才有的,以前就有了。也不仅是在春节前出现,一些旅游旺季、法定节假日也时有发生,这是普遍现象。今年成为热点,主要是大众对机票加价的关注度高了。”21日,福州多个机票代理机构人士表示,现在机票代理业务越来越难做,行业充斥着低价竞争,因此一年中许多时间都是代理公司在倒贴。因此,在春节这样的旺季,他们就会想赚点钱回来,用私人关系到旅行社、航空公司去获得一些协议票再进行转卖。拿回来的票,有些被打包成旅游线路产品出售,有些则直接加价在销售平台上出售。实际上,能否在旺季赚上一笔,直接决定了部分机票代理商这一年内是盈利还是亏损。因此,尽管近期被媒体曝光,加价机票似乎暂时“消失”,但由于市场有需求,这些机票只是从一些大机构的网站上避一下风头,在论坛或者一些小中介平台上依然存在。

针对部分机票销售商的“炒票”行为,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这除了违反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外,还违反了《价格法》等相关法律,物价主管部门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对于销售商在产品购买前向顾客出具的诸如“您所选购的是特殊机票产品,销售价高于票面价格(经济舱全价)”以及“此票为经济舱,报销客户请注意,票面价格低于支付价,如果退票,不提供行程单、不提供发票,需报销的旅客请慎重购买,订单产生并支付即表示您已同意此票规定”等免责声明,由于这种超过价格销售的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因此上述提示并不能改变其违法的后果,也无法免责。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