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清一餐厅推奇葩套餐 年夜饭需限时120分钟吃完?

2014-01-22 08:4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快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陈波余娇)“支付了年夜饭订金后,商家竟告知用餐时间必须在除夕的16点至18点之间,或者改在小年夜,再不然就加价用餐。”新年将至,福清市民张小姐本想与家人好好吃一顿年夜饭,不想这顿饭给她添了不少堵。

去年12月初,张小姐经过福清意林特色餐厅时,看到横幅广告宣传预订年夜饭,经过咨询得知,店内有一款特价年夜饭,一桌10人,菜金才1299元。店长姚某告诉张小姐,餐厅初次试水年夜饭市场,因此才推出特价餐,但仅限3桌。张小姐在查看菜单后觉得不错,马上表示要预订一桌,于是支付了500元的订金,商家给她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

可到了今年的1月17日,商家联系张小姐,突然告知这款特价年夜饭时间必须控制在除夕的16点至18点之间,否则无法提供服务,并征求张小姐意见,问能否将用餐时间改在小年夜。张小姐不能接受这一建议,急忙赶到餐厅与商家交涉。此时姚某又提出另一建议:加价700元钱,享受正宗年夜饭,就无时间限定了。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小姐于昨日拨打了12315。

福清玉龙工商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张小姐表示,当初会预订该餐厅的年夜饭就是因为价格很优惠,而且当时并没有说明限定时间段,今年除夕还是工作日,自己与家人还需上班,即便会提早回家,但在16点就吃晚餐,也显得太早了。

商家也承认,餐厅当初搞年夜饭特价活动时,没预料到订座这么火爆,所以现在只能压缩特价餐的用餐时间。

工商人员严肃指出,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擅自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消费者不认同的,由经营者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经调解,商家同意按原先的约定提供特价年夜饭服务,但张小姐已对该商家的信誉度产生质疑,并且考虑到年夜饭的特殊意义,决定不接受这一协调结果。最终,该商家诚恳地向张小姐道歉,退还订金500元钱,并赠送3张面值100元的现金抵用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