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黎华:高墙内的最美警花
2014-01-20 12:47: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陈黎华经常和服刑人员谈心,工作到深夜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侯希辰 朱敏敏 肖春道 通讯员 张瑶彬 文/图) 感动理由 对于女性重刑犯,她不放弃,用细致和柔情,给这些特殊人群特别的关爱,细致到给服刑人员家属写信,都专门去买空白信封。 对于家庭,她是“女汉子”,承担起全部重担。婆婆病倒、女儿年幼,三个闹钟让她每天早上4点30分准时起床,安顿好家事,准点赶到单位。甚至在自己被查出胃癌,切除部分胃后也不放弃。她就是福建省女子监狱民警陈黎华,一名不放弃的最美狱警。 女犯亲属拒出面她来签手术单 见到陈黎华时,我们一下就被她的微笑“征服”,她的微笑如阳光般温暖。 38岁的陈黎华,已经做了14年监狱民警,面对的是重刑犯。“入狱时,她们多少有些绝望,一句无意的言语,都可能是压倒她们生存信念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每每陈黎华与服刑人员谈话,都会找来她们的材料和案卷,一遍遍地看,“只有这样,才能走进她们的心灵。” 一名女服刑人员阿华(化名),她伙同情人杀夫碎尸,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十多年没有一名亲人来见过她。”陈黎华回忆说,阿华经常打架,口头禅是“我没有命走出这监狱大门”。 一次阿华突发重病,陈黎华跑医院为她开药,给她买营养品。手术需要家属签字,但阿华的家属都不肯来,是陈黎华充当了家属的角色签下自己的名字。“我也考虑万一手术失败,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但不能眼睁睁看她受病痛的折磨。”陈黎华说,手术很成功,事后整个背都湿透了。 阿华病好后,对陈黎华说,“你没有放弃我,我怎么能放弃我自己。”而后,阿华积极表现,减刑两次,2011年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大门。 |
相关阅读:
- [ 01-07]感动厦门十大人物15候选人出炉 评审结果春节前揭晓
- [ 12-26]“2012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林海波
- [ 12-18]2013年度“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颁奖典礼举行
- [ 12-18]“中国网事感动山东”年度网络人物颁奖典礼今天举行
- [ 12-06]厦门盖军衔入围“感动中国2013年度人物”
- [ 12-06]盖军衔入围“感动中国2013年度人物”
- [ 12-06]盖军衔入围“感动中国2013年度人物” 可上网为其投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