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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烟花爆竹零售点123家 违规燃放处500元以下罚款

2014-01-17 07:18  江方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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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零售点要明码标价

东南网1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 福州市2014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指导价昨日正式出炉。通过比对2013年的指导价,记者注意到,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端涨价的居多。

省新合作烟花爆竹公司负责福州四城区的烟花爆竹批发兼配送。该公司一高层介绍,今年过半是新品,但减少了大口径烟花的引进,而儿童玩具类等产品同比增长了至少三成。

价格是市民关注的一大焦点。上述高层告诉记者,受原材料、人工、运费上涨影响,今年首次上调批发价,幅度约在10%。

而零售终端,今年定价仍将参照兄弟省市烟花爆竹定价方式,对各网点实行零售最高指导价,届时在各网点张榜公布,网上也会公布。

据了解,烟花爆竹属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者销售时,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对于没有明码标价的烟花爆竹专卖点,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专卖点,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曝光,并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专卖点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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