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老人被电动车撞倒坚持不要赔偿:年轻人赚钱不易

2014-01-14 10:5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13日11时30分许,记者在小柳路看到,一名老人坐在路边直揉左脚,一瓶破了的鱼露立在地上,五六个人围着老人。

一名市民告诉记者,这里刚发生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一辆电动车倒地,撞倒了这名步行的老人,附近的居民忙从家里搬出塑料椅扶老人坐。

老人旁边的一名妇女告诉记者,是她的电动车倒地,撞倒了老人。“我的电动车上前面载着一名小孩、后面载着一个小孩,被他的车撞了。”妇女指着不远处一名快步走来的青年说。

提着一瓶新买的鱼露的青年对记者说:“我是一名快递员,事发时,我急着把快递送出去,再加上道路旁边停着车,不小心撞上了妇女的电动车。事发后,我说要给老人钱,他不要,也不让我送他去医院,真是太难得了。”

老人告诉记者,他已经90岁了,平时身体还算硬朗。“刚才整辆车压在我身上,现在左脚很痛,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但我不要他的钱,年轻人赚钱也不容易。”

(福州晚报记者 朱丹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